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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东律师,男,1968年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1997年从事律师工作,先后在吉林国瀚律师事务所、吉林阳光博舟律师事务所执业。2011年创立吉林路朗律师事务所,现任吉林路朗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15年来,代理各类案件600余件。现担任长春市建委等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长春市 2002年,在中央政法委督办的吉林省吉港集团涉黑案中,为桑某某担任辩护人,辩护意见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桑某某被免于刑事处罚。 路朗 做最专业的律师事务所 中国大陆地区 2010年,为李某某故意伤害(致死)案担任辩护人,辩护意见被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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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资料
信息名称: | 吉林长春路朗律师事务所 |
信息栏目: | 企业简介 联系方式 |
单位电话: | 0431-81043318 |
单位地址: | 中国吉林德惠市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与北海路交汇圣豪汇商 |
经营范围: | 吉林长春路朗律师事务所, |
网页版本: | 手机版 电脑版 |